恒润股份股东伙同他人操纵股价被罚没1.43亿元:恒润股份

财中社1月10日电根据证券监督管理会在2025年1月10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〔2024〕142号,承立新、丁键和张因操纵恒润股份(603985)(以下简称恒润股份)股价被处罚恒润股份 。承立新为恒润股份第二大股东、法定人及,丁键和张则与其合谋进行相关操纵行为。

经查明,三人通过合谋操控信息发布,实施股价操纵恒润股份 。承立新以他人名义代持股票,并在特定时点发布利好信息,导致恒润股份股价在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之间上涨96.65%。在此期间,恒润股份未真实、完整披露设立子公司及股权收购协议的情况,甚至虚假披露采购合同的性质,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。

证券监督管理会决定对承立新、丁键和张分别处以罚款及没收所得,共计罚款1.23亿元,承立新承担6157万元,丁键承担4926万元并没收所得2052万元,张承担1231万元恒润股份 。同时,承立新和丁键分别被禁入证券市场8年,张禁入3年,禁止其在证券市场从事相关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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